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08]1号文件通知及浙学位办[2008]1号文件精神,现将200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分别简称外国语水平考试、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8年5月25日(星期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为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为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
二、报名方法
(一)报名资格:
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或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学士学位获得者,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05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并通过浙江工业大学的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08年3月5日——3月20日(双休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浙江工业大学子良楼A—211室;
参加资格审查考生应出示如下材料:
1.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附件1,各贴近期同底片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原件(含成绩单)及复印件一份,所有考生均应是2003年后在我校注册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资格审查按国务院学位办[2008]1号文件精神必须考生本人前来我校办理(不接受通讯审查)。
(二)报名程序:
1.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报考者在网报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陆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持有关材料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现场确定点办理相关手续的,报名无效。
2.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3月10日至3月24日。
浙江省网上报名网址:http://xwb.zju.edu.cn,联系电话:0571-87951452。
现场确认时间:2008年3月27日至3月30日。
现场确认点地址:浙江工业大学朝晖校区B区一楼天井进行现场确认。
考生一般应在浙江省参加报名考试。如有特殊情况,需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参加报名考试的考生,必须经我校和其工作单位所在省级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名考试。